据此,市人委会要求各厅、部门首长及守德市、各郡、县人委会主席继续落实市人委会关于在办理行政手续、提供公共劳务时与缴纳、出示纸质户口簿和暂居簿或居留地方认证相关的指导。同时,各厅、部门首长按管理领域,集中加紧核查并为市人委会和市人民议会作参谋,修订属于权力范围内与缴纳、出示纸质户口簿和暂居簿或有要求居留地方政府确认的证件相关规定的法律文本。
与此同时,在各部委公布的基础上为市人委会主席作参谋,在国家关于行政手续数据库和省一级行政手续受理资讯系统及行政手续受理处进行公布、公开属于解决范围的行政手续;同时,完善内部流程和电子流程,以按照《居住法》与政府第104号《议定》,撤销缴纳、出示纸质户口簿和暂居簿或需要居留地方政府确认证件的要求(包括在确认个人履历、婚姻情况等场合前的居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