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號《指示》明確指出,海關部門要建立先進、現代的海關信息技術系統,面向高度數字化與自動化的數字海關和智能海關模式,滿足隨時隨地以任何方式辦理海關手續的需求;推進通關全程數字化管理。此外,海關部門通過海關數據處理系統加強與國家一站式服務系統和各部委進出口貨物專業化管理系統中的海關記錄數據、檔案資料進行對接和數字化轉換。
按指示,應加快推進東盟“一站式”服務機制行動計劃的實施進度;加強東盟(東協)“一站式”服務機制與海關信息技術系統的自動對接和數據互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相關規定。同時,海關部門必須提高儀器、掃描儀、攝像頭、電子印章和海關檢查監管設備系統的運作效率和有效性,在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過程中實行檢查結果與數據處理系統對接。為有效落實上述任務,需要構建基於大數據應用的數字海關平台;通過數據共享和數字平台與各方建立聯繫,以創建數字海關服務;充分利用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成果,積極推進數字化轉型,力爭成為國際化數字海關以促進跨境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