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號《決定》是按計劃與投資部部長的建議頒佈。值得注意的是,在銀行領域,國家正持有越南工商商業股份銀行(VietinBank)的64.46%資金、越南外貿商業股份銀行(Vietcombank)的74.8%資金、越南投資與開發商業股份銀行(BIDV) 的81%和在農業與農村發展銀行(Agribank)掌控全資。
因此,若國家繼續持有這些銀行的65%以上資金直至2025年,則Vietcombank和BIDV仍有餘地以向戰略性投資者發售,至於VietinBank 則不可以◆
(示意圖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