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事实真相
他们呼吁、动员并施加舆论的压力,让泰国职能机关重新审核履行其决定,要求无条件释放伊琼波德歹徒。从一名恐怖份子,伊琼波德已获炒作吹嘘成为“自由侠士”、“勇士”、“敢为少数民族同胞而斗争的英雄”。他们认为伊琼波德歹徒一旦被引渡回越南时将会被报复与遇险。
类似上述的论调并不是首次出现,而是经常如一个古老的旋律不断重复着。以破坏越南为目标,各敌对势力一直想尽方法来歪曲我国人权状况。他们蓄意“混淆视听”转换概念,把已被判决的违法个人当“人权活动家”、“良心犯”,并认为拘留他们是“不人道的惩处”。
越南乃特别重视人权问题的国家,且已不懈努力地确保人权与人的品格。人权问题已分别在越南共产党的各份指导文本、在越南宪法与多份法律规范文本中展现出来。再者,我们也参加了大部分《国际人权公约》。越南取得最大人权成就的是关顾逾1亿人口有个既温饱又幸福、民主、平静、安居乐业的生活。从一个贫穷国家,经过近40年革新后,我国已成为东盟地区第五大经济体,在全球40个最大经济体国家中排名第三十五。 2022年,越南人发展指数(HDI)为0.726,在193个国家与地区中排名第一百零七;2023年的幸福指数为137个国家中排名第六十五;2023年的全球和平指数在163个国家中排名第四十一。
越南为落实人权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已得到国际社群记取。我国第二次获推选并在192张票数中以184张赞成票当选2023-2025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员国家,这是14个当选该委员会成员国家中最高票数的国家。上述所有论据乃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来反驳“越南违反人权”的诬告、诽谤言论,反对鼓吹与歌颂呈违法、违反理性行径的份子。
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审议
实际上,获得上述对象歌颂为“人权活动家”的人都是犯了《刑法》规定的各项罪名并被公平公正、合理合法作出判决。对于伊琼波德歹徒,于2012年5月,他曾被公安机关作出起诉、暂拘《决定》,但得到从宽处理,并免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伊琼波德偷渡到泰国,参加成立“为正义高地人”恐怖组织(MSFJ)。该组织致力宣传、煽动狭隘、极端、要求分裂、自治的民族思想,同时进行各项破坏越南活动。
相信我们尚未忘记于2023 年6月11日在德乐省格昆县伊雅雕和伊雅克特两乡发生的恐怖事件。各恐怖份子已装备枪械、自制武器攻击地方政府办事处和路上行人,导致9人死亡(其中6名是乡一级公安干部、3名民众)、2人受伤(均是乡一级公安干部)、抓获3名人质(均是当地人民)。当被逮捕归案时,他们已供述是“收到命令,一遇上乡一级干部与公安就杀掉、抢夺财产、枪械、子弹”。值得一提的是站出来招募、煽动与指导上述恐布事件的头目正是伊琼波德。因犯下恐布罪名,他已被德乐省人民法院开庭审议并判决10年有期徒刑。
在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政治体制,社群的利益、人民的合法利益、财产、性命一直都获尊重、保护。所有侵害行径均须负上法律责任。大部分各国均视恐怖份子为特别严重的罪犯,采取强劲处理措施,并通过严厉刑罚惩处。所以,越南在具有充足、全面依据的基础上拘留并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歹徒结案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至于越南提议泰国职能机关引渡伊琼波德回国以处刑是符合国际惯例和两国之间所签署的合作协议。这必须得到尊重、支持与营造有利条件。
真不理解为何一名恐布主谋人却被视为“英雄”、成为“人权活动家”?请问有哪一位“人权活动家”会做出野蛮杀人罪恶,给人们造成难以抚平、磨灭的重大伤害与困扰?为何有部分个人、组织自称为进步力量、保护人权力量则不惜一切违背道理、干预、包庇违法歹徒与恐怖份子呢?可以说,各敌对、反动势力、对越南有偏见的人所提出的指控、要求是毫无根据,完全旨在落实其不正意图,“蓄意往伤口上洒盐”。他们各项活动已经并将会损害到越南与国际与地区的安全,非受到谴责与制止不可。
总而言之,越南视人权为须得到悉心保护的崇高与神圣价值。我国民族向来具有人义、宽容传统,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保护人权工作一直与严格惩处各犯罪歹徒工作相结合,他们已利用这一点损害国家利益、公民的合法权利。法律非要执行不可,且没有任何势力可以抵抗正义、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