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经审议内务部党干事处关于2023-2025年阶段和导向至2030年县、乡级行政单位重组提案的报告(2022年12月7日的第30号呈文)和各相关机关的意见之后,党中央政治局认为,行政单位重组是党的大主张。
2023-2025年阶段县、乡级行政单位重组事宜须符合省、农村及都市的规划;明确重组对象及路线图和确保人民的赞同。鼓励各地方主动建议以精简重组行政单位并符合于地方实际情况(包括已确保标准的行政单位)。对此前已进行重组、长期稳定、位置别立、有各种特殊因素的行政单位和已获规划成都市行政单位的农村行政单位,就不强制重组(除非地方有重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