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草案由众议员格雷戈里·米克斯(纽约州民主党人)提议,其中“要求特朗普总统将美国武装力量撤出针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敌对行动”,除非根据《战争权力法》在紧急情况下的例外情况,“除非获得国会的明确授权之外”。然而,共和党议员拒绝向特朗普总统的军事行动施加限制。
美国众议院的此次投票是在近期民意调查显示该国大部分民众不支持战争的背景下进行的。根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新闻网(CBS News)的最新调查结果,60%的受访美国人不支持华盛顿在伊朗的军事行动;64%的人不赞成特朗普总统处理局势的方式,而62%的人认为这位白宫主人没有明确的计划。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投票是华盛顿两党分裂的明显例证。此事件再次点燃了持续数十年关于根据美国宪法谁有权宣战的辩论。根据1973年《战争权力法》,如果军事行动持续超过60天,总统必须获得国会批准。对伊朗战争的期限预计将于2026年4月底到期。
此前,在3月5日,即美以发动对伊空袭行动仅几天后,美国众议院也未能通过由民主党发起的旨在结束战争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