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與上述歐洲五國當天發表聯合聲明稱,全球130多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已於10月8日就經合組織推動的雙支柱國際稅改方案達成協議,以應對經濟數位化帶來的稅收挑戰。
從一開始,這一國際稅改談判的關鍵推動力就是要用重新分配跨國企業徵稅權的共識方案(即支柱一方案)取代單邊數位服務稅和其他類似措施。為此,奧、法、意、西、英五國同意在2023年經合組織支柱一方案生效後,取消徵收數位服務稅。從2022年1月到支柱一方案生效前的過渡期內,如果企業在這五國繳納的數字稅金額超過支柱一方案新規則生效後應繳的稅金,其未來在這五國的稅收可用超出部分抵扣。作為交換,美國將放棄針對這五國數位稅出台的但尚未實施的關稅報復措施。
經合組織的支柱一方案要求大型跨國公司在其經營活動所在國也需納稅,以確保規模最大、利潤最豐厚的跨國企業利潤和徵稅權在各國之間更公平地分配。這很大程度上是要解決美歐持續數年的數位服務稅之爭。近年來,法國等歐洲國家積極推動針對谷歌、亞馬遜、蘋果等大型科技企業在本國的經營活動徵收數字稅,遭到美國強烈反對。美國隨後對多個貿易夥伴的數位服務稅發起“301調查”,但美方最後決定暫緩落實相關報復性關稅措施,以便推進多邊管道的國際稅改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