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老挝国会主席宋赛·西潘敦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会主席及其夫人欢迎仪式 胡志明市与美国推动多领域合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2026年太原国际茶叶节开幕式 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完善土地价格表及土地价格调整系数的规定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越南主动适应变化,开辟新的发展动力 黎明兴总理:越南愿共享发展机遇,携手创新创造价值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与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举行会谈 越南与波兰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访问欧盟及比利时:开辟务实合作新空间 国会主席陈青敏强调开展服务2027年APEC会议项目须坚持“三个不”精神

考核及簽發駕照由公安部負責

〔本報消息〕政府最近向國會上呈《確保陸路交通秩序安全法》草案。據此,絕大部分政府成員對准許公安部匯報國會建議交通運輸部移交給公安部進行駕照考核、簽發、更換及收回事宜的方案達成一致意見。由於尚有不同意見,因此政府也提出兩個方案讓國會參考。
圖為汽車駕訓場。
圖為汽車駕訓場。
具體是,從2001年至今,駕照培訓、考核及簽發事宜在《陸路交通法》規定,責成交通運輸部負責。但是,該方案不符合《陸路交通法》修訂草案中的結構、目標及內容,是促進現代且有效基礎設施結構激烈發展。值得關注的是,政府也同意有關駕駛證每年設12分,若在6個月駕照分數被清零,司機若有重新簽發的需求而必須重新參加考核。若分數沒有被清零,而在接下來的12個月將恢復駕駛證的12分數◆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