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截至2018年對禁核條約強烈警告的“使用核武器導致的毀滅性人道主義後果”表示“嚴重關切”,但此次繼去年之後再度將措辭弱化為“認識到”。據分析,這是意識到反對該條約的擁核國家。
此次決議並未直接提及禁核條約,而是間接地提到“將留意面向實現無核武世界存在各種方法,以及必須構築所有成員國的信賴”。決議強調了“採取現實性手段和有效措施的重要性”。決議11月在聯大第一委員會(裁軍)獲得通過後送交全體會議。
推動《禁止核武器條約》的國家繼去年之後提出的促進各國政府批准的決議案也憑藉123國贊成、41國反對、16國棄權獲得通過。日本表示反對。截至12日有34個國家和地區批准,距離條約生效所需要的批准數還差1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