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黎氏娥主任透露,過去期間,在各個肅貪機關與法律保護機關出現貪污行徑,已對肅貪工作造成直接影響,導致民眾對各個法律保護機關失去信心。
黎氏娥主任認為,對導致發生貪污事件的首長責任處置工作尚未徹底,也未與過去期間所發現及處理的貪污事件相稱。
今年,有21名首長因導致發生貪污事件而受責任處置,同比減少8人。
黎氏娥主任強調,委任達不到條件及標準的幹部情況仍存在。還有幹部和職員在處理有關組織、民眾的問題時已妨礙、腐敗和索賄,或嚴重違反行為準則,其中有些場合反感並引起熱議。
例如:河內市公安部門的一名女大尉在新山一機場擾亂公共秩序和作出不當行為。黎氏娥主任表示,提議公安部對該場合懲處。
此外,黎氏娥主任也提議政府向國會具體匯報有關幹部、職員、公務員委任監察及檢查工作結果,尤其是委任領導管理職務。
經濟委員會主任武鴻清昨(12)日下午,在對政府有關違法、肅貪情況的報告提意見時強調,回收因肅貪財產結果仍微不足道。與此同時,經濟委員會首長特別關注近日來發生的一些新犯罪方式,如:數百名外籍人士進行跨國賭博團夥、國防安全的敏感區域房地產販賣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