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請問,機關、組織、單位活動公開、透明化規定如何實施?
市委常務處委員、內政處主任陳世琉(▲):自2018年以來已檢查295個機關、組織、單位的活動公開、透明化規定落實情況。結果是仍有若干機關、單位、組織未實施,或未充分實施若干領域公開、透明化,具體是: 幹部、公務員、職工的財產、收入透明化工作仍流於形式;未及時公開、公佈若干行政手續,或有公開,但部分民眾未能深入瞭解關於土地、建設、醫療、補償地價、場地拆遷等領域的規定內容。
●整頓幹部、公務員、職工刁難、腐敗行為,態度不當和職業道德下降等工作如何?
▲職能單位去年檢查了380個組織、單位的幹部、公務員、職工在執行公務中的行為準則落實情況。結果未發現任何在機關、單位、組織違反行為準則、職業道德準則的場合。
●對發生貪腐案的機關、組織、單位領導處理工作是否達標?
▲過去期間未有任何機關、組織、單位因發生貪腐案而被追究責任的場合,然而領導因犯下其他錯誤,或本身管理的機關、單位、組織發生錯誤而受紀律處分的場合卻很多。例如,第十二郡人委會主席、第八郡公益服務公司董事長、經理、市國家財政投資公司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市國家財政投資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總經理、西貢農業總公司總經理、新順投資與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等。市公安已對11名幹部追究責任,具體是包括1人被降職、3人被譴責、5人被取消競賽成績等。
●過去期間貪腐行為查處工作的效果尚有限,其中原因是否在於各機關、單位、組織的內部檢討工作薄弱所致?
▲內部檢討工作確實還薄弱,過去期間只發現一宗貪腐案件是舊邑郡瓊花幼兒園做假結算證件以侵吞逾10億元。這筆款項國家財政預算已回收。
關於透過解決申訴檢舉查處貪腐行為的工作,市公安廳已對27名有貪腐跡象的幹部和戰士加以紀律處分,包括10人被譴責、4人被警告、10人被降職,3人被取消人民公安稱號。
●肅貪工作仍存在的不足之處是什麼?
▲市委常務處過去期間一直指導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黨和國家關於肅貪工作的主張、路線和法律、政策,但總體效果仍未顯著。尤其是貪腐行為、跡象發現、調查工作尚薄弱,查獲的貪腐案數量不多,查處進度緩慢,貪腐財產回收比例尚低,內部檢討、監察工作缺乏經常性,內部貪腐發現能力不高,各肅貪機關之間缺乏長期配合;財產、收入公開、透明化工作未起防範作用,未有有效監察、處理申報不實行為機制;若干地方、機關、組織、單位領導未主動防範貪腐;肅貪工作小結未及時未切實吸取經驗,故未能對總體工作作出貢獻。
●那麼,今年肅貪、反浪費工作的重點任務是什麼?
▲今年肅貪、反浪費工作的重點任務是實施監察、透明化和促進每個機關、單位、組織經常開展內部檢討工作。另外,將成立對各黨組織的肅貪工作監察工作團,從此加大對複雜難測的貪腐、浪費行為作鬥爭、防範力度。
●謝謝您!◆
市委內政處告知,市監察署去年對396個單位開展242次監察活動,結果發現136個違規單位;其中經濟領域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為1萬零600億元,以及5間住房和117.5平方米土地;建議回收逾8780億元,5間住房和7平方米土地;建議對1810億元和110.5平方米採取其他處理方案;建議對137個集體和228個人予以行政處分,以及向調查機關轉交8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