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信息显示,10月15日清晨5时47分左右,N.T.Q.驾驶一辆编号50E-901.xx的小型卡车,沿着永利街(HL 409),从新协街市往ĐT 747B路方向行驶。驾驶室内当时还有随车员L.T.Đ.(1974年出生,籍贯金瓯省)。
当车行驶到新协坊辖区内的永利街与ĐT 747B路交叉路口时,司机驾车向右转往金恒交通环岛方向时,便失控与由B.T.K.(1970年出生,籍贯芹苴市)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剧烈撞击导致B.T.K.连同电动自行车被小型卡车拖拽至ĐT 747B路中央。事发后,司机下车查看,并将受害者从车底拉出,随后登上卡车猛踩油门逃离现场。B.T.K.获确定当场死亡。
截至同日上午10时左右,N.T.Q.才前往新协坊公安派出所投案自首。涉案卡车随后由另一人驾驶返回现场,为现场勘查工作服务。
据公安机关,事故初步原因是司机在向右变更方向时缺乏观察。目前,调查机关正在进一步核查澄清案情,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