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第11基层税务机关日前公布截至2026年8月,已超过10年期限的多缴税款清单,涉及此前在原第十一郡经营的278家企业。
多缴税款总额近15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超过6亿3600万元,增值税超过4亿3200万元。
具体是,在这278家企业中,许多企业多缴税款总额约为5000万元。例如,黄锦发生产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税款近5900万元,其中主要为近5200万元的增值税,此外还包括企业所得税、行政违法罚款和营业牌照税。
新万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税款近5200万元,其中主要为增值税。杜家发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税款超过4730万元。金丝应用美术广告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多缴税款超过4700万元,其中主要为企业所得税……
自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若未收到纳税人的回应,税务机关将依法发布结清多缴税款的通知。
根据现行规定,多缴款项将用于抵扣纳税义务或退还给纳税人。不过,自缴款入国库之日起超过10年,如纳税人未用于抵扣应纳税款,也未提出退税申请,则不再获退还多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