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领导要求各厅、部门、单位以及各坊、乡、特区人委会继续有效开展胡志明市人委会2026年3月30日颁布关于加强天灾工作的第43号《指示》。
绝不允许民众和车辆通行深度积水、滑坡或存在滑坡风险的区域;开展都市内涝应对措施;做好车辆和人员准备,在发生险情时协助民众疏散并开展搜救工作。
各厅、部门、单位宣传、普及、指引民众在暴风雨季节期间应对天灾情况的技能,以主动防范、避险并减少损失;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胡志明市人委会要求各坊、乡、特区人委会检查、复查辖区内薄弱区域,尤其是严重受淹区域;制定疏通水流方案,确保排水和防范都市内涝;加快推进已获市人委会批准的天灾防范工程开展进度。
胡志明市建设厅负责核查和修剪树木。市人委会建议辖区内各水电公司和水库管理单位做好调度运行,旨在主动应对洪水,确保工程安全,减轻下游内涝,避免潮汛、强降雨与泄洪叠加造成的不利局面;严格落实水库泄洪前对下游地区民众的提前预警工作。
胡志明市人委会要求各新闻媒体机关及时、经常发布自然灾害及暴风雨季节期间不利天气情况的预警、预报信息,以便有效主动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