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副主席裴明盛已签署决定,颁布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处关于落实党中央政治局有关确保到2030年及至2045年愿景水源安全和水库、大坝安全第36号《结论》的第20号行动章程的开展计划。
按计划,胡志明市提出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服务民生水源的数量与质量,满足所有领域的生产、经营需求,尤其是各重点经济行业,确保每位市民都能公平、合理地获得和使用水源。
胡志明市集中有效开发、使用水源,主动蓄水、调节水源,确保大坝、水库安全,增强防灾能力,适应气候变化和保护水源。
胡志明市力争到2030年维持稳定的水质与产量,服务社经发展,都市区域100%民户和农村区域99%民户可使用达标洁净水。
胡志明市将完善水源调节、蓄存和分配系统,提升供水、排水能力,修缮、升级退化的大坝、水库,投资水源连接工程,为民众、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高科技园区安全供水,同时运行全市水源安全监控系统。
胡志明市面向至2045年,任何情况下均主动确保水源,农村100%民户可使用达标洁净水,加强水源污染、衰退、枯竭与灾害的预警能力,按同步、跨行业、跨区域方向完善水源管理机制、政策,有助确保可持续的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