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委会近日向内务部报告关于乡级干部、公务员部署实状,并建议内务部审议、解决或建议权力机关指导、指引及制定政策、提出措施来协助本市解决乡级干部、公务员安排工作所遇上的困难。
其中,建议规定,在人口规模达5万人以上的地方,乡级人委会副主席人数不超过3人,以确保领导人力资源,符合于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人口规模、社经发展特点、国防安全要求,同时也符合于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每名公务员担任4至9个任务组
据胡志明市人委表示,过去期间,对168个坊、乡、特区人委会的人事部署、安排工作基本按照中央的导向及时展开。然而,乡级编制框架现在约为32人,每个乡编制人数最多不超过50名,每个坊、特区最多不超过70名。
上述的人数尚未满足胡志明市部分坊、乡的实际需求,尤其是对于集中大量生产经营单位、工业区、人口密集、潜伏秩序安全隐患或属于
与此同时,目前只安排1名科长和1名副科长;至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由乡级人委会副主席兼任主任,另部署1名副主任。目前,每个乡级专业基层科平均部署5至7名公务员。
在此架构下,平均每名公务员须担任4至9个任务组,而每组的工作内容都细致复杂及工作量大,给坊、乡带来诸多困难,导致工作负荷过重,难以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缺乏后备人力,管理、调度、参谋工作受限,人力资源素质参差不齐等。
另一方面,尽管干部、公务员的待遇与收入政策有所改善,但与如胡志明市的都市地区的私营区域相比仍存在差距。
建议增加专业科副科长人数
除上述建议外,胡志明市人委会还建议内务部继续研究并颁行优先政策,以鼓励人才投身乡级工作。同时,尽快拟定方案,建议权力机关及时向本市分配正式公务员编制及事业单位工作者人数。
胡志明市还建议对每个地方的人口规模、面积、手续数量、都市化速度等特点进行客观、科学、定量调查,以合理地向乡级地方政府分配公务员编制,确保地方政府良好完成获责成的政治与专业任务。
同时,胡志明市建议增加3个专业科的副职人数,允许坊、乡、特区人委会主席决定每个专业科副职人数,以增强地方指导、调度工作的灵活性与主动性。
对于公务行政服务中心,胡志明市建议由1名专职公务员(相当于科长)担任主任,而非如目前般由乡级人委会副主席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