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示,本市规划与建筑厅配合市发展研究院,审查并将市工商厅和市建设厅提议的水上燃油经营地点补充至《胡志明市总体规划提案》,确保与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海洋经济发展方向相同步。
本市工商厅获交付在各基础设施完善手续期间跟踪市场、确保燃油供应源,为出海船只服务工作。在企业完成水路码头手续,满足消防和环境条件后,该厅必须最大限度缩短卷宗办理时间,以核发燃油零售合格门店证书。
本市建设厅有责任按照建设部2026年第21号《通知》,指导乡级人委会关于接收卷宗、协商技术参数及公布浮动码头的流程和手续;同时配合解决困难障碍,切勿使符合条件各供应点的供应源被中断。
本市农业与环境厅指导企业实施油污应急预案,加强排污检查,旨在保护水产生态系统。本市将暂停不确保环境安全的水上浮动工具的活动。
平洲、福海、龙海等乡;三胜、头顿、迪椰、福胜、富美等坊以及昆岛特区的人委会在接到指导后,紧急接收并审定公布浮动码头的卷宗;同时加强对各燃油经营点的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及水路交通的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