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文寿在会议上致辞时表彰各厅、部门、单位所作出的努力。
阮文寿副主席表示,按照既定要求,该法一经通过即尽快开展,及早为各机关、组织开展工作建立稳定的法理走廊。更重要的是,各项机制与政策必须为全市发展过程、为民众、企业及社会民生政策的落实一事带来切实利益。
阮文寿副主席还指出,制定《都市发展法》开展决议系统,不可能由单一机关或单位承担,而需要整个系统的同步协同。因此,要按照“六个明确”精神(人明确、事明确、进度明确、责任明确、产品明确、成效明确)明确分工和职责,具体确定主持单位、协同单位及责任人。
据胡志明市人民议会法制委员会表示,为开展《都市发展法》,市人民议会预计将颁行154项决议,包括131项法律规范性决议及23项个别决议。
各项决议将按各阶段分批准备并上呈市人民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