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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經營須繳稅種規定

〔本報消息〕市稅務局剛發出通報有關從事電子商務,如通過互聯網、臉書出售貸物、勞務和其他電子商務形式經營活動登記申報稅和納稅義務。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示意圖。(圖片來源:互聯網)
稅務機關要求以各種經營形式出售貸物、勞務的個人,包括通過互聯網經營形式每年營收逾1億元就有義務登記申報繳稅。必繳稅款包括:牌稅、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和特別消費稅、環保稅(若有)等。牌稅額每年介於30萬至100萬元,30萬元額適用於每年營收從1億至3億元經營戶。

過去期間,本市稅務機關已傳召1萬3469個臉書賬戶主進行工作,以及宣傳有關稅務義務,但上述個人經營戶前往報稅者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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