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階段
各機關只安排已經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的幹部、公務員、職工、勞工(總稱為幹部、公務員)到工作單位上班,但不得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在此階段,繼續暫停直接接收、解決行政手續,只通過第四級在線公共勞務形式接收。對於第七郡、芹耶縣、古芝縣以及市高新科技區,除了遵守上述規定安排人手,根據工作需求另行安排完成接種2劑疫苗員工上班。鼓勵民眾使用第三、第四級在線公共服務,限制聚集多人。緊急行政手續名單獲增加,個人、組織代表往來辦理卷宗須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至於未完成接種2劑疫苗者須持有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
第二階段自10月1日至31日
各國家機關安排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幹部、公務員或獲簽發“新冠綠卡”者直接到工作單位上班,但不超過總人數的一半。至於需要安排更多員工的機關必須獲得市人委會的書面許可。在此階段,繼續按組織、個人的需求接收卷宗、解決手續;確保公平、公開、透明以及遵守5K原則。然而,對於已獲提供通過第三、第四級在線公共服務辦理手續,或通過郵政接收和退回卷宗的場合就照樣通過此形式接收、解決和退還結果。至於特殊、緊急行政手續則按市人委會辦公廳於6月3日頒行第4230號《公文》的指引直接受理。然而,根據實況,機關、單位領導可主動建議擴大辦理手續領域。對於直接前往辦公處辦理手續的個人、組織須滿足完成接種2劑疫苗的要求。至於未完成接種2劑疫苗者須持有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
從10月1日至31日,直接前往各行政機關、單位辦理手續的民眾須完成接種2劑新冠疫苗,或持有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
第三階段從11月1日至明年1月15日
各機關只安排獲簽發“新冠綠卡”幹部、公務員直接到工作單位上班,但最多不超過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在此階段,本市鼓勵個人、組織優先使用第三、第四級在線公共服務和通過郵政勞務接收、退回結果,以限制在辦事處直接接觸和聚集多人。除了按市人委會指引直接接收所屬特殊、緊急行政手續名單中的卷宗,各機關、單位領導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防疫要求主動擴大服務領域、增加接收卷宗和退回結果的數量。直接前往辦事處要求解決行政手續的各組織、個人須持有“新冠綠卡”。至於只獲簽發“新冠黃卡”者須出示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
第四階段:明年1月15日之後
根據新常態規定,安排所有獲簽發“新冠綠卡”或“新冠黃卡”(持有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的幹部、公務員、職工、勞工直接來到工作單位工作。此外,須確保防疫規定,嚴格遵守國家機關、單位安全防疫評價標準。按規定接收各行政手續卷宗、解決和退還結果。然而,仍鼓勵、優先透過第三、第四級在線公共服務辦理行政手續。前往辦公處辦理手續的民眾須持有“新冠綠卡”。至於只獲簽發“新冠黃卡”者須出示陰性檢測結果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