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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反映環境事件不超過 24 小時

〔本報消息〕這是由環境總局頒行有關環境的處理規程,剛得到市人委會副主席陳永線要求各地方,資源與環境廳和市公安予以落實。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陳永線副主席要求上述各單位通過如下渠道:由民眾的直接反映,通過媒體或環境總局的熱線電話:086.900.0660和duongdaynong@Vea.gov.vn信箱進行檢查,證實有關環境污染的反映。
在檢查、處理違規(若有)之後,要求違反的各組織、個人立即實行克服措施並於每月30日之前向市人委會及資源與環境部報告結果。此外,各單位還須向各社會組織公開公佈證實、處理結果。資源與環境廳代表告知,從年初至今收到百多項有關反映環境的事件,大部分是與各郡縣有關,因此轉交給各地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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