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在公文中指出,落實政府總理的指導意見,政府辦公廳今年1月11日就 “外賣服務規定連續更改給民眾帶來不便”、“平陽省醫療站擅自收取前來接種疫苗者檢測費”、民眾反映若干地方採取不符合管理、隔離措施等媒體反映之事頒行了第242號《公文》。
為正確按照 “安全、靈活適應與有效地監控新冠肺炎疫情”臨時規定的第128號《決議》精神和衛生部關於防疫措施以及開展接種新冠疫苗的各項規定及指引,衛生部建議各省、市人委會主席指導省、市各職能機關進行檢查或調查以查明媒體機關反映的內容。若發現違規場合就依法嚴懲或立即把卷宗移交給公安機關審查及處置。與此同時,各地方加強檢查及監察關於按規定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及時整頓不符合的防疫措施,堅決在防疫工作中,不讓發生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