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迄今尚未徹底完成保修和按規定移交工程的發包,交通運輸部要求項目管委會、交通運輸廳加緊調派幹部抵達現場,並與工程開發使用管理單位配合,展開檢查並及時發現破損和缺陷(若有)以要求施工承包商加緊克服及徹底維修,確保交通秩序安全運營並按規定儘早移交項目工程。
交通運輸部肯定“凡是讓出現破損和交通安全隱患,項目管委會主任、交通運輸廳與相關單位根據獲責成職能權限和任務範圍負起全面責任。”交通運輸部要求投資商統計拖泥帶水落實工程保修義務承包商名單,並向交通運輸部匯報審議按照《投標法》規定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