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環境科技中心於日前舉辦有關水淹影響本市社經的研討會上,由自然科學大學與市國立大學的黎有利、裴越興作者負責的小組的研究備受眾人關注,因其中提及水淹區域內民眾的損失。
每戶因水淹損失1290萬元
在第七郡的考察結果顯示,水淹情況每年對民眾造成1290萬元損失,企業損失逾1340 萬元,工廠損失數千萬元。
上述損失是由於要清理水淹留下的後果,包括整修房屋、設備,原材料被水淹、診病費等。而這還未包括其他無形損失,如:塞車、暫時停工等場合,視水淹程度,每年還造成約100至近900億元的損失。
這獲視為在本市因水淹情況造成損失的考察結果首次得到公佈。
應“順其自然”?
南部地質地圖聯團博士杜文嶺表示,在本市因海水上升而造成的水淹及地面塌陷情況令人擔憂,在第二、七、平新與芽皮、芹苴、平政等郡縣區域地基鬆軟的地方,根據記錄:每年下陷2.4至5.6釐米。因此,杜文嶺博士建議應“順其自然”,按生態都市區模式發展各半水淹都市和限制向低地區發展。
資源與環境廳所屬氣候變暖與水文氣象科的黃黎科指出:經過10年跟進,在頭頓的潮汐上升情況增加不多,反而西貢河的潮汐情況大幅增加(最高可達到1.72米)。與此同時,各場超過100毫米的極端降雨情況出現越來越多。根據這樣的演變推算,不可能百分百解決本市的水淹情況。因此,與其不斷開展各項治水工程,倒不如應集中在各個聚眾居民區和讓若干“損失較少”的地方順其自然地受淹。
資源與環境大學阮玉帖碩士也對此表示認同,他認為須將防淹轉成適應,即是在發展過程中需有受淹都市,而此事要有具體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