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理范明政在致開幕詞時肯定,規劃工作對發展事業具有十分重要意義。政府首長強調,這是首次我們在緊密跟進《規劃法》基礎上展開制定國家總體規劃事宜 ,以具體化黨“十三大”路線、2011年補充與發展《國家在社會主義過渡時期的建設綱領》、黨中央各項《決議》、5年社經發展計劃及10年社經發展戰略,迎向至2025、2030 和2045年的國家發展各項目標。規劃工作必須遵守各項法律,確保質量、可行性,符合國家實況,並具革新思維、戰略視野。
范明政總理強調,規劃工作須指出個別潛力、凸出機遇與競爭優勢。從而制定符合措施,以儘量發揮各資源,其中有內力(包括:人類、大自然、文化歷史傳統)作為基本、戰略、決定、可持續性;外力(包括:資金、科技、管理、人力培訓等)為重要與突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