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以符合規劃
市建築規劃廳告知,組織、個人在實施投資建設、發展都市的計劃,都市區域專業規劃,都市土地使用計劃,在都市區域對投建項目實施工作管理,對都市空間、建築、景觀管理,或開展與都市規劃有關的其他活動時,必須遵守經審批的都市規劃和都市規劃、建築管理規制。另外,投建計劃、活動的實施和對空間、建築和景觀的管理按經批准的規劃和建設規劃必須遵守國家規劃系統所屬規劃及須符合籌集的資源。
平盛郡第二十七坊清多涌從京橋下游區域到油氣區域護堤的涌段防塌項目於2010年獲市交通運輸廳審批。至今,清多涌的1.1、1.3、1.4段防塌項目已完成並投入使用,但已施工的實際堤頂與市人委會在2013年第5256號《決定》批准的平盛郡第二十七坊部分居民區1/2000分區規劃提案附帶的堤頂卻不相符。市建築規劃廳建議,上述項目已完成並投入使用,但實際堤頂與市人委會批准的1/2000分區規劃提案不符合的事宜是違反《都市規劃法》與《建設法》規定的遵守規劃原則。因此,該廳建議市人委會責成平盛郡人委會緊急按規定將在上述項目的實際堤頂有關內容加入平盛郡第二十七坊部分居民區1/2000規劃提案。
關於平盛郡裴友義渠整飭項目,市人委會辦公廳於2020年公報,批准將裴友義渠改造成大至足以排水的箱涵,上面是6.5米寬的交通道路。該項目現已完成補償、輔助及安置工作,正開展施工。按平盛郡已批准的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十四坊的跨坊居民區1/2000規劃提案,受該項目所影響的區域在裴友義渠保護走廊範圍內。市建築規劃廳告知,已建議市人委會對該居民區1/2000規劃提案所屬與裴友義渠改造項目有關內容作出局部調整,以解決規劃區域居民的權益,同時建議本市及早審批上述的規劃局部調整內容。
確保規劃區居民權益
目前,平盛郡正開展兩個交通道路項目,包括連接諾莊龍街與阮企街三岔路口與平盛郡第十三坊和平居民區的街道(路界為30米)。至今,該項目的路線方向、土地回收界線方案已完成補償、輔助、安置工作,並正施工。然而,根據市人委會在2013年第5261號《決定》批准的第十三坊部分居民區(以軍事街-西貢河-守德渠-陵渠圍繞)1/2000分區規劃提案,按1/2000分區規劃提案的路線方向與上述項目的土地回收界線的路線方向有區別。
至於裴廷粹街擴建項目就根據平盛郡第二十四坊居民區和第十二坊居民區(其餘的)的兩個1/2000分區規劃提案。市人委會已通過市建築規劃廳有關將裴廷粹街的路界從20米調整為16米(其中,從紅色邊界線到規劃道路中心,每側都減2米)。同時,指導平盛郡人委會將調整內容加入上述分區規劃局部調整提案。
然而,平盛郡人委會告知,該項目現正實施補償、輔助、安置工作,但在補償後,各民戶剩餘的面積(路界為16米)卻不符合1/2000分區規劃提案(屬於20米路界)。將裴廷粹街路界從20米調整為16米的內容已加入第十二坊居民區(其餘的)1/2000分區規劃提案(按照市人委會審批的規劃)。然而,平盛郡第二十四坊居民區1/2000分區規劃提案(平盛郡人委會在2010年第5855號《決定》批准)尚未加入關於調整裴廷粹街路界的內容一事是違背遵守規劃的原則。對此,市建築規劃廳告知,政府現已頒佈關於集中指導加快2020年公共投資資金融資進度的2020年第622號《公文》。
因此,為了動員居民移交場地以確保項目進度,避免導致受項目所影響的居民不滿,以及滿足快速開展這兩個項目的要求,市建築規劃廳建議市人委會責成平盛郡人委會及早在平盛郡第十三坊居民區1/2000分區規劃提案對連接諾莊龍街與阮企街三岔路口與和平居民區的道路(路界為30米)項目路線方向、土地回收界線方案進行局部調整,同時對平盛郡第廿四坊居民區1/2000分區規劃提案所屬按規定調整裴廷粹街路界的內容進行局部調整。
另外,市建築規劃廳還建議本市責成市建設廳、市資源與環境廳在對規劃進行局部調整的期間內考慮、指引為上述兩個項目區域居民簽發證書和建築許可證,以確保居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