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制約經營活動的政策
記者(●):請您概括告知傳統計程車與網約車所採用的營運制約?
潘德孝副院長(▲):有兩項經營條件直接影響到各家車行的營運效益,第一是禁止通行街道,二是禁止停泊。例如:按規定,傳統計程車載客後都要返回停車場集結,但Uber和Grab網約車就不用。若傳統計程車不必受到所有經營條件的約束,也許能與網約車競爭。
此外,各家車行目前的運作經費相當大,包括車齡、執業標籤管理,投置對講機、無線電頻率等裝設備,培訓司機隊伍等工作的開支。其次還須執行關於社保、稅務申報、定期檢查計費錶等規定。換言之,各家車行履行法律義務的開支已佔企業營運經費的兩至三成。
●傳統計程車司機貼上反對網約車口號的做法是否正確?
▲這樣做是不對的,但可能司機們已別無他法。不少意見曾多次反映上述16項經營條件已阻礙車行營運和加重經費負擔,但一直仍未見有任何調整。傳統計程車要在市場被瓜分的情況下艱難地維持活動,也許在無計可施之下,司機們只想到貼上反對口號來表示不滿。
我認為,各企業不能以互相攻擊的方式來進行競爭。傳統計程車行應該做的是,集中時間和精力來反駁尚未合理的政策,而不是攻擊對手。在經營競爭中,網約車並沒有不對,他們只是把握及善用來自新形成的網絡經營環境中的優勢。因此,傳統計程車目前要做的是堅持反對並要求撤銷所有制約經營活動的政策。除非網約車作出違反經營法規的行徑,才會受到《競爭法》的約束和制裁,不然,各企業參與市場競爭是法律所許可的。
需要新的發展思維
●不少人至今仍質疑網約車是否屬於運輸經營活動?因為現行法律尚未有清楚規定?
▲這些新概念難以用舊的運輸經營思維來界定。各項新形成的問題也需要運用新的管理思維來處理和解決。務必確定網約車正經營什麼,國家的管理目標,是否會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等。
這裡說的思維必須是新管理思維。若新形成的活動引起對舊經營模式的不平等經營環境,解決方向不應該是強行用舊思維管制新模式,而是要改變、創新管理思維。目前我們正使用舊思維來處理一個新問題,這樣不但扼殺了創新事物,還無法促進社會發展。
●即是國家要重新審議運輸管理領域的政策?
▲在這個場合,國家務必調整各項舊規定,以創造一個平等的經營環境。若我們強行要網約車這個新經營模式受制於舊規定框架,那麼其將與傳統計程車無異。然而,隨著時代變遷,各種新事物會不斷產生。因此,必須撤消加重營運開支的規定,造成不平等競爭環境、制約經營效益和阻礙商機的政策,屆時各企業將能公平地進行競爭。
●謝謝您◆
公開數據讓企業自行決定經營活動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阮玉東在本月初時表示,各地方視本身的基礎設施規模和條件來決定計程車數量,您對此有何看法?
▲這是採用“按管理水平開放市場”的舊思維,而必須做的卻是要提升國家管理能力。經營中的所有主體都有平等的競爭機會,至於成敗則由市場和消費者來定奪。
●但有意見反映,放鬆管理可能會引發街道塞車問題?
▲若說網約車會造成交通堵塞,何不反過來思想,為何國家不發展公交車同網約車和其他計程車模式、個人車輛競爭。
●實際上,的確是交通基礎設施未能達到人們的交通需求?
▲其實,有一個帶有市場性質的解決措施,不單只是投標經營權。那就是公開所有數據讓各經營主體掌握。例如某城市可以公開市面上正參與經營的計程車數量,市民的使用頻率,並經常跟進、更新這些數據。如此,企業將有足夠依據來決定是否要增加旗下的車輛,或是否參與投資這個領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