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計劃,試行期限是6個月,預計從今年11月1日開始。展開試行的地點是平陽省人民法院以及土龍木、順安、苡安、濱吉、新淵、油汀等地方的6個縣級人民法院。平陽省人民法院提出的試行計劃目標是為了提高人民法院的和解、對話工作質量與效果,旨在減少法院要透過開庭審訊來解決的案件數量,確保符合黨關於司法改革的主張。
在會上發表指導意見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黎鴻光認為,海防市人民法院與該市的9個縣級人民法院在過去期間試點展開革新並在解決民事糾紛、行政訴訟中加強和解與對話的成功和解、對話率達76.2%。希望在平陽省的試行工作也取得類似結果,旨在儘量為法院部門以及全國減少費用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