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第十二郡,曾有兩年扮演吉祥物的功盛表示:“當我接這份工作時,我還是一名大學生,利用晚上空閒時間去打工。扮演吉祥物是一份挺簡單的工作,因有不少人喜愛吉祥物而前來購買糖果,故這份工作的收入相當高。平均每晚賺到18萬至20萬元,比在咖啡廳、食館工作的收入高得多。最初,穿著沉重的吉祥物衣服,在行動方面遇到不少困難,行動更要小心翼翼;吉祥物的頭套把臉部遮蓋,導致難以呼吸和十分悶熱。有時為了能出售糖果,食客邀請喝啤酒我也要奉陪,有時還未來得及開口說話就被客人趕走了。”
家住平盛郡,曾有1年扮演吉祥物經驗的胡氏莊吐露:“身為女子幹這份工作並非容易。白天我要上學,晚上才來幹活,有時要幹到凌晨2時至3時,才賺夠生活費和學費。鑽進又寬又大的衣服裡,全身大汗淋漓,因此身體很容易失去水份,而且只通過一片網才能看見外面東西。除了部分人喜愛、好奇這種打扮之外,有時我們還遭不少人調戲、用拳頭捶打,也有些人還做出不雅、戲弄的行動。”
家住平新郡的黃山高興地說:“對我而言,若打工為了賺錢就有很多條路可選擇,但最重要的是能夠選擇一份既能賺錢又能給本人和周圍民眾創造樂趣的工作。扮演吉祥物是一份良好工作,我可以學到交流、銷售方式和團隊合作技巧。”另一位吉祥物扮演者明全(家住新平郡)告知,得到小朋友圍著、抓著尾巴或是摸摸吉祥物衣服上的大肚子,要求合照和給我一個親切的擁抱令我感到十分幸福。
他說:“在這件衣服的背後,我覺得更加自信。我可以跳舞、做各種姿態與別人合照。這份工作不僅給我增加收入,還有效地減少壓力。扮演吉祥物的工作需要有體魄、懂得舉止溫文和堅持鍛煉才能吸引民眾接近。雖然這份工作有相當高的收入,但不是任何年輕人都能勝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