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次我友人來我家說要“借地方洗頭,我問他什麼事,他說剛經過某公寓被人“高空擲物”,那竟是一包已使用過的“衛生棉”,使他頭髮“中招”,因為還有事要趕著去辦而未能回家清洗頭髮,這便是來我家的“目的”。至於我的侄兒每天上、下班都經過第五郡馮興街的公寓時,很多次都被水花淋中衣服、頭髮,初時還以為是下雨,但卻是晴天一片。舉頭望上公寓,看見多家住戶的露台都種滿了綠色植物,也許是人們澆花的清水,如果是這樣那還算潔淨,若是污水(又或者是唾液之類)就不敢想像,但回家後侄兒仍須換衣服和沖洗個乾淨。
對於上述有欠文明的行為,很多人表示已“司空見慣”,但至今仍未能將之改變或取締,主要是部分民眾的公共意識還差,尤其是衛生意識,具體如:有人邊騎車邊吐唾液,從後而上的過路者很容易會被唾液沾上,極不衛生,此舉可能會給他人帶來某些傳染病的高危,又或者公寓居民從高空拋下垃圾,即使是輕型物品,但若過路者或是騎車者 為了避之,很有可能會導致意外事發生而造成生命危險。
因此,為了建設一個文明、潔淨、現代的城市,我建設各社會團體應在街區、街坊組大力宣傳有關建設文明街區、城市的各項規定,特別是對違規行為加以處罰的規定,旨在提高民眾的公共意識,因為只有自覺地執行規定,意識得到提高,建設文明城市與潔淨環境的夢想才可付諸現實,否則只會“紙上談兵”,而意識正是決定人行為的最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