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早談戀愛的中學生,我個人雖不反對,但卻不認同,皆因這個階段最重要的還是學習,應以學習為主,這才是最應該做的事情,且未有資格和條件去談感情。那麼,這問題又應如何處理?我個人認為,有早戀子女的家長可同學校老師配合,教導孩子結束早戀,專心學習,有時候學生聽老師的話會比父母多。此外,家長也可和孩子談條件,可與他們達成 “共識”,比如 “約定”孩子要達到什麼樣的學習成績才能談戀愛等等。
如果禁止不了,就換另一種方式來督促孩子學習,又或者家長向孩子們告知,早戀對於自己與他人都沒有任何好處,除了會耽誤學習,還將傷害到父母、老師對自己的期望。同時,可和對方孩子的父母一起努力來讓他們把重心放到學習方面,並表示不反對他們談戀愛,但須以學業為先,要求孩子確定學習目標,如此,這兩個孩子可能會比較緊張而更在乎學習。若果孩子的早戀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了學習成績,並且無心向學,那時候便須採取強硬措施,如:約束一段時間,或者給孩子轉校等等。
然而,關鍵在於如何及早發現孩子與在求學時期早戀?有專家表示:早戀孩子的情緒起伏是很大和容易波動,而不論男或女總是會很關注其外表,並且難免會影響到學習成績,尤其是不願意呆在家裡,老是要出外,或者是經常接到異性同學打來的電話等等。如果家長發現孩子們有著以上的 “表現”,就要儘快妥善地處理,並與他們增加溝通和交流,指出正確的方向,告訴他們愛情的正面,以及他們這個年齡需要專心的是什麼。
今天是90與00後的天下,也因為是資訊時代,孩子們所接觸的文化和情感的領域可能會比我們那個時代的多,所以很容易步入早戀的行列裡。可是,仍有不少家長是後知後覺,等孩子出了問題才驚覺其已早戀(特別是在發生了 “超友誼”關係,或 “珠胎暗結”)時,事情就到了難以解決的地步,男方甚至會因犯下刑責而使前途盡毀,這絕對不是家長們所願意目睹的遺憾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