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市委組織處告知,該單位最近建議各郡委、縣委常務處按市委常務處的指導,落實不組織鄉、坊及鎮級機關黨支部的主張。具體是,市委組織處建議各郡、縣委常委會向各個坊、鄉、鎮機關黨支部和街區及村黨支部貫徹有關掌握組織鄉、坊、鎮機關黨支部的主張的目的和要求,同時將正在鄉、坊及鎮機關黨支部活動的黨員轉到居民區黨支部活動。
上述做法旨在為坊、鄉及鎮與街區、村之間的黨員和公務員形成緊密關係,並且有助加強及提高領導能力、街區與村黨支部的戰鬥力和黨員隊伍質量,尤其是民運工作。此外,各郡及縣委常務處也須評價街區與村黨支部的組織及活動情況,從而設立和分工正在坊、鄉及鎮工作的黨員轉至街區與村黨支部活動合適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