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財政部已上呈政府2021年3月31日頒行第44號《議定》指引有關准予計算到企業、組織費用可扣除各項支援和贊助抗疫活動,適用於2020年與2021年確定企業所得稅,概算每年企業獲削減義務稅款約1700億元。
同時,上呈政府2021年4月19日有關繼續為受到疫情影響而遇到困難對象延長2021年繳納稅務和土地租金期限頒行第52號《決議》,概算獲延期納稅和土地租金約115萬億元。特別是,財政部已建議從今年7月1日至年底,繼續削減一至五成30類收費和費用,取代當前的最後期限至今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