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贯彻了本市市委关于领导、指导组织实施《都市发展法》的第22号《指示》(第22号《指示》)的核心内容;胡志明市人委会关于实施该法律的计划;并发起组织实施胡志明市《都市发展法》的30个昼夜冲刺竞赛运动。
在发起组织实施《都市发展法》的30个昼夜冲刺竞赛运动时,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阮文得强调,国会已赋予本市具有特殊、超前机制政策的“体制钥匙”;胡志明市市委常委务处作出了深入、全面的指导,为本市实现突破奠定了重要的政治与法律基础,剩下的问题就是立即行动。
阮文得同志强调:“竞赛运动本着坚决、同行的精神。既已同行就必须有结果,既有任务就必须按进度完成,确保质量。”
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要求,竞赛运动的重点是抓紧制定、完善并全面、同步、及时颁布详细规定和指导组织实施《都市发展法》的各项文件。同时,立即排查、解决各个瓶颈与羁绊问题;明确分工人事、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结果,绝不让法律已生效但实施机制仍需等待而错失发展机遇的情况发生。
阮文得同志强调,30个昼夜是一段短暂但意义深远的时间,如果胡志明市准备充分并采取果断行动,就能为本市的发展创造重大转变与飞跃。因此,每天都必须有工作得到解决、有具体成果;每项任务都必须有进度;每个机关、单位都必须有具体产品;竞赛不是为了争取荣誉,而是为了创造结果、做到真行动、真抓实干与务求实效。
阮文得同志强调:“我呼吁全市坚定决心、快速行动、同步配合、果断实施并取得具体结果,从今天起我们共同行动起来。”
借此,在《都市发展法》草案制定过程中做出直接、积极贡献的35个集体获得了胡志明市人委会主席颁发的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