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请问,按照新规定,正贷款购房、买车、消费者可否向另一家银行贷款以提前还款?
-阮德令副行长:根据2023年第06号《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信贷组织可向完全符合下列条件场合放贷以提前还款:贷款期限不超过旧贷款的剩余贷款期限,尚未重组还款期限的贷款。因此,对于旧贷款,无论是经营需求贷款还是生活消费贷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并经银行审核同意,客户就可向另一家银行贷款以在到期前还款。
国家银行的此次调整为个人客户与企业客户更灵活地使用贷款创造条件;符合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确保选择合适信贷产品效率最大化,并选择服务供应银行。
此规定是否也促进银行信贷服务的竞争与发展?
众人关心的是允许一家银行的贷款偿还另一家银行(实际上是债务逆转)事宜是否会促进调降贷款利率的竞争,增加优惠以留住客户。与2016年第39号《通知》相比,2023年第06号《通知》对经营需求贷款以外的贷款更加开放。此因素将要求信贷组织不断创新,提高银行信贷服务的质量,从设施、程序到交易时间,包括符合的利率、费用等因素,以吸引客户、扩大市场与增长。
根据2016年第39号《通知》与2023年第06号《通知》,对其他银行的贷款提前还款规定要求信贷组织与客户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规定;建立严格的程序与监督。此规定旨在发挥上述积极方面,并限制消极方面,如利用政策进行不公平竞争、债务逆转影响到信贷质量、增长、银行业务与货币市场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转用新银行贷款偿还旧银行贷款时,那么评估、公证、保险、提前罚息等费用是多少?借款人应该注意什么?
这是调整与补充除经营需求贷款之外允许开展贷款,所以银行一直在开展业务并提供信贷产品。信贷组织与客户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公开透明程序、利率、费用等,以便企业与民众了解、掌握并有最合适、有效的选择。
银行必须为企业与民众提供资讯、建议与指引;根据2023年第06号《通知》作好政策沟通,尤其是信贷政策新内容与调整、补充事项。这有助于确保借款人接近政策优惠,严格遵守规定,满足借款人的生活消费与居住需求,促进社经增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