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建设精锐专业的国际搜救力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创新工作方法,在任何情况下主动保障安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建议扩大与比利时、挪威、荷兰和巴西务实合作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河内必须实现更快增长、更高质量发展 黎明兴总理主持案件执行及案件中被侵占、流失资产追缴工作指委会会议 政府总理黎明兴:加快完善制度建设 确保国会审议法律草案质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必须建设现代、透明、灵活、融入国际的劳动力市场 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完善将已满12周岁至不满18周岁人员送往强制戒毒所的法律程序 时评:关于打击“内部敌人”的新思维与新行动

越南始终善意地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据越通社报道, “越南一贯明确的立场是,海上争端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尊重外交和法律程序,不使用或以武力相威胁,并遵循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始终支持依据《公约》规定,通过《公约》所设机制解决有关《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

7月12日,在回答记者关于越南对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仲裁庭就菲律宾与中国东海仲裁案作出裁决十周年有何评论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如是表述。

越南重申,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关于海洋权利和海域权益范围的唯一、全面、完整的国际法律依据。

作为东海沿岸国家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积极缔约国,越南始终本着善意地遵守《公约》,并要求所有有关各方全面履行《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包括在确定海洋主张和行使海洋权利时,尊重其他国家依据《公约》享有的合法权利,加强合作,为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以及以国际法为基础的东海秩序作出积极、务实的贡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