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称,各机关和地方基本上已确定属于全面核查责任的对象和范围,初步识别了仍存在障碍、不合理、矛盾和重叠的规定。报告及附录基本按照2026年4月22日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全面核查指导委员会第06号指导文件的要求编制。
核查结果也反映了现行法律体系的庞大规模,全国范围内属于核查对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逾4.3万份。其中,初步有近1.3万份文件被确定为需要继续研究、提出按修订、补充、替换或废止方向处理的方案,以满足国家新发展阶段的要求。
司法部评价称,初步结果已基本反映了现行法律体系的总体面貌,同时为各机关继续核查、完善核查结果并就每份具体文件提出处理方案奠定了基础。
但仍存在部分部委和地方不够具体,未明确需处理的条、款、项,未充分分析法律依据和实际依据,未明确被核查文件与相关文件之间的联系。部分地方在确定核查标准、核查依据和处理路线图方面尚未统一,未按照指导委员会和司法部的指导执行。
部分机关对属于全面核查对象的文件范围确定不够全面或不够准确,正式报告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检查核查辅助软件之间的数据不一致,给数据汇总和专题报告编制造成困难。
目前司法部正在起草政府关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全面核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以呈报国会常务委员会。
司法部建议政府和政府总理继续指示各部委和地方以最高优先级推进全面核查任务,确保按照第05号计划的要求保证进度和质量,要求各部委和地方负责人对管理范围内的核查结果质量负责,其中需特别关注并指导按照司法部的审定意见和意见对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完善,同时在全面核查过程中及时、充分更新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和结论。
司法部强调,各机关的全面核查结果必须明确指出并解决各行业、领域和地方法律规定的“堵点”,为疏通资源、使法律真正成为竞争优势以及构建同步、完善的法律框架作出贡献,满足国家新发展阶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