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播部与政府宗教处已在3月9日发布《越南宗教与宗教政策》白皮书。宗教白皮书提供有关宗教的基本资讯,越南宗教政策,越南在确保越南宗教和信仰自由权上取得的成就,需要克服的挑战,以及促进人民更好地享有宗教和信仰自由权的优先方向,继续有助于让世界和人民更充分和全面地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宗教生活,同时作为驳斥对越南宗教和信仰状况的不实言论的真实依据。
越南是一个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国家,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个宗教的43个组织获国家承认和签发活动许可证,信徒逾265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7%,5万4000多位神职人员,超过13万5000位神职事工,宗教和信仰单位近3万个。
信徒人数最多的宗教是佛教超过1400万信众,天主教徒有700 万人,和好佛教信众约150万人,基督教徒约121万人,高台教信徒超过110万人。此外,越南还有其他宗教:伊斯兰教、净度居士佛会、四恩孝义、婆罗门教、宝山奇香、明师道、明理道……与此同时,越南是一个信仰体系非常丰富的国家。目前,越南有5万零703个宗教场所,其中约3000处遗迹与宗教信仰场所相连,若干遗迹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名录。
随着国家革新进程,在越南的宗教信仰生活已产生许多积极的变化:宗教信仰得以巩固,神职人员、神职事务和各个宗教的信众人数不断增加;许多宗教和信仰活动的规模比以往更大,吸引了众多信徒和人们参加。各个获公认的宗教组织得以制定和实施符合文化传统的传道宗旨,与民族团结维系在一起、与民族同行。宗教信仰活动已经和正在满足广大民众丰富多样的宗教信仰需求,并为社会作出了许多积极贡献。
作为一个宗教信仰多元化的国家,在越南,所有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个人都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追随或不追随一种信仰或宗教。宗教信徒和信仰者可以在他们的家庭、宗教礼拜场所、或在已登记的团体、地点自由表达他们的信仰。各个宗教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与民族团结维系在一起,没有民族矛盾,没有宗教冲突。
神职人员、神职事工、僧侣、信徒教众积极参与各个社会活动、慈善工作、消饥扶贫,对国家的发展作出切实贡献。国家确保和创造条件让各宗教的活动得以正常进行。公认各宗教组织、团体和签发宗教活动证书都按法律规定开展。
在越南的各个宗教组织根据宪章、条例和法律规定,主动巩固其组织、戒律、任命、投选、推举和部署神职人员、事工和僧侣。每年,神职人员、事工、僧侣和宗教专责人员的数量都不断增加,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需求。
国家确保和创造条件好让宗教团体成立宗教培训单位,开设宗教培训班。全国有62个宗教培训单位,分布在36个省市。若干宗教培训单位获允许开展硕士、博士培训。与此同时,国家也为宗教团体、神职人员、事工、僧侣和信众徒参与涉外宗教活动创造条件。每年有数百位越南神职人员、事工、僧侣和信众出国参加各项宗教活动和宗教培训课程,也有数百位外籍宗教人士来越进行宗教活动。
政府宗教处关的2011至2020 年阶段对外活动报告显示,越南已为各个宗教组织创造顺利条件,迎接近500个外国团体共3000 多人来越开展宗教活动。越南的各个宗教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和国际宗教会议和论坛,例如亚欧不同信仰间对话会议(ASEM)、亚太区域不同信仰间对话等。
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建设属于人民、由人民行使、为人民服务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过程中,各宗教组织自始至终同行并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
第十五届国会有5位神职人员当选为代表(其中4人第十四届国会代表连任;1位首次参选);88 位神职人员、事工和35位来自各宗教的信徒当选省人民议会代表;225位神职人员、事工、僧侣和246位信众当选县级人民议会代表;646位神职人员、事工、僧侣和5000多位信徒获选为2021-2026年任期乡人民议会代表,是各级越南祖国阵线的成员,并积极参与其他协会、组织,如:越南高龄人协会、越南残疾人士与孤儿辅助会、越南青联会等等。
国家一直鼓励和创造条件让宗教各团体发挥本身的资源参与社会民生活动。多年来,各个宗教组织已投入数千亿元用于教育单位、医疗设施、社会辅助中心和人道慈善活动,并积极与地方政府配合参与防范天灾和抗击疫情等工作。
此外,合法在越居住的外籍人士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权同样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障。这适时满足国家社经的发展、全球化和融入国际的趋势,在越工作的外籍人士越来越多,其中有一部分是各宗教信徒。来自实际需求,地方政府已及时关注并根据越南法律规定,为外国人参与宗教活动创造了顺利条件。目前,全国各省、市有67个由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参与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集中在本市有41处、河内市为13处,参与人数共数百人,来自许多国家(韩国、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美国、法国等等)。
政府宗教处已于3月9日发布《越南宗教与宗教政策》白皮书。 |
多年来,在党的领导下,越南在许多领域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包括保障宗教和信仰自由权的成就。国际共同体认可,并高度评价越南在制定符合已参与签署的国际公约的主张、政策和法律上所作出的努力。然而,尽管如此,国内外的反对、敌视和缺乏善意的对象仍然继续利用宗教和信仰自由问题破坏、歪曲党和国家形象,挑拨离间和分裂民族大团结,破坏宗教和谐。
在国内,各个破坏份子常利用宗教问题、组织和个人在执行政策过程中的漏洞来误导和歪曲越南宗教信仰自由实况;煽动和利用激进的神职人员。从一些涉及宗教领域的突出案例来看,反动、敌对势力夹杂了政治偏见,煽动民众不配合政府,参加示威游行以引起舆论关注;诬蔑我国打压宗教,禁止建设、维修宗教单位,妨碍神职人员、事工、僧侣等从事宗教信仰活动。
在海外,一些越南流亡团体和个人不时通过网页发布诬告越南侵犯人权、打压宗教信仰自由权的不实信息和文章,旨在煽动人们、尤其是各宗教信徒斗争以取回“宗教自由”、“人权自由”; 发信函呼吁国内外政治组织和个人介入。
对此不实指控,民众务必警觉并清醒地辨识,坚决反对歪曲越南宗教信仰自由、分裂民族大团结、阴谋破坏国家、社会稳定、反对政权的指控。与此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继续贯彻落实宗教信仰政策,加强有关党和国家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主张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越南在确保宗教和信仰自由权方面取得的成就;解释、澄清和驳斥关于误导越南宗教信仰自由权的虚假资讯。特别是,应优先善用数字平台上的通信优势,向广大民众、国内和国际宗教信徒提供有关我国在保障人权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就的透明资讯。
着重指引和创造条件让宗教团体按照国家宪法、条例和法律规定开展各项宗教活动;主动解决和满足民众的合法宗教活动需求;及时掌握宗教团体和信众的情况、心思和正当愿望,准备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案;主动防范和坚决反对利用宗教和信仰问题来分裂和破坏民族大团结的行为,绝不容许敌对势力诬蔑、抹黑越南侵犯宗教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