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越印共享愿景、战略契合、务实合作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印度总统穆尔穆 越南与印度同意将双边关系提升至增强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印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正式欢迎仪式举行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印度国家安全顾问多瓦尔 巩固政治互信,提升越南与斯里兰卡关系水平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开始对印度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启程对印度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统筹部署 多管齐下促增长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将赴菲律宾出席第48届东盟峰会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据越通社报道,应印度共和国总理纳伦德拉·莫迪邀请,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及越南高级代表团于2026年5月5日至7日对印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印度总统德劳帕迪·穆尔穆和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共同主持了欢迎仪式。
印度总统德劳帕迪·穆尔穆和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共同主持了欢迎仪式。

访问期间,两国领导就双边关系和两国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看法。两国领导强调,进一步深化越印关系将继续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致力于实现两国的发展目标,包括“2047年印度发展愿景”和越南“2045年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

双方一致同意将越印双边关系提升为增强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将政治意愿转化为具体成果。2026年,双方将举行纪念越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10周年活动。两国继续加强各级代表团的互访;加强两国国会合作,巩固互信,增进互相理解;同时加强政治、经济、贸易和科学等合作机制。

经贸与投资方面,双方强调,须继续向平衡与互利方向进一步提升双边贸易额,力争到203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250亿美元。双方一致同意为对方商品进入本国市场创造更多便利条件,为越南榴莲和印度葡萄开放市场,同时促进为越南柚子和印度石榴开放市场。

双方就发展供应链、实现供应来源多样化、营造便利条件、发挥双边合作机制并早日完成《东盟-印度货物贸易协定》(AITIGA)审查工作等问题达成一致。

双方同意促进对高科技、交通、制造、物流、可再生能源、智慧农业、电动车、资讯技术、医疗卫生、农业、农产品加工、水产品、旅游、服务、能源、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投资与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加强与扩大国防合作关系,为印度洋-太平洋地区稳定作出贡献,提升越南国防的能力,促进双边国防合作。

双方就加强法律与司法合作,促进越南公安部与印度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合作,扩大在信息共享、网络安全、反恐、打击高科技犯罪、跨国犯罪、洗钱及网络诈骗等领域的合作达成共识。双方同意促进执法力量培训合作,以提升能力水平。

两国领导强调,海洋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支柱。越南将继续与印度和其他伙伴在《印度-太平洋海洋倡议》(IPOI)框架内加强配合,促进IPOI与《东盟印太展望》(AOIP)之间的互补性,并在2026年东盟-印度海洋合作年期间加强务实合作,促进海洋学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推动通过二维码连接零售支付平台;为两国旅游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进一步加大在战略技术和新兴技术领域的合作力度,包括数字基础设施、6G、人工智能、航天技术应用与核技术、海洋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先进材料与关键矿产等。

与此同时,双方就加强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应对气候变化、和平利用核能和稀土等领域的合作达成一致。

双方鼓励促进发展合作、教育培训与交流、航空、人力资源、宗教信仰、劳务、文化、旅游和民间交流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在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边论坛上加强配合,巩固多边主义,支持对方国家精选联合国和金砖国家(BRICS)的重要职务。

双方一致认为越南是印度向东行动政策、马哈萨迦愿景和印太愿景中的重要支柱。双方支持继续巩固东盟-印度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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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和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见证了两国合作文件交换仪式。

双方重申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航行与飞越自由的重要性,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两国领导强调不采取军事化行动、保持克制、不采取可能使局势复杂化或紧张局势加剧、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的重要性。双方呼吁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早日完成“东海行为准则”(COC)的谈判,确保其务实、有效、符合包括UNCLOS在内的国际法,且不损害所有国家合法权益。

双方强烈谴责各种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呼吁对恐怖主义采取零容忍政策,切断恐怖主义融资和避难所网络,摧毁恐怖主义基础设施,并将恐怖分子迅速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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