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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主动防范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

据越通社报道, 按照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规会议议程,8月4日,国会分组审议《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草案)》和《关于修订补充9部军事、国防法律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书记苏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书记苏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书记苏林在讨论中指出,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十分必要,既是适应国际形势快速复杂变化的需要,也服务于国家快速发展的要求。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为抓住发展机遇、防止落后,法律制度必须全面梳理,紧贴实践,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而不是等问题出现后再进行修补。

关于修订9部军事、国防法律草案,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表示,推进乡级军事指挥长职业化,有利于提高民兵自卫力量建设和指挥水平。对于政治指导员职务,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强调,坚持党对军队绝对、直接、全面领导的制度已经证明其效果。由乡级党委书记兼任政治指导员,有利于加强统一领导,充分调动整个政治体系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国防、安全建设。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制定《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法》十分必要,有助于完善法律体系,落实越南“早预防”的国防方针,并履行国际义务。

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阮新疆大将(同塔省国会代表)表示,草案已明确规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核武器、放射性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以及具有类似性能和作用的其他武器。他认为,不宜以杀伤程度作为界定标准,因为武器造成的后果还取决于爆炸当量、武器特性以及对人员和环境的长期影响。

河内市国会代表刘南进赞同该法的制定主张,并支持在第15条增加“目录外管控”机制。他指出,随着科技和军民两用产品快速发展,仅对目录内对象实施监管容易形成法律空白。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实施管控措施的原则,保障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并明确主管机关的权限。

北宁省国会代表陈氏芸认为,法案进一步完善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法律体系,有助于落实国际条约义务,解决相关规定分散于不同法律文件的问题。

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要求可能增加中小企业和低风险企业的合规成本,北宁省国会代表陈氏芸建议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仅要求从事高风险或经常性业务的企业建立完整的内部合规制度,并允许企业将有关要求纳入现有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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