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起訴書指出,於4月15日晚上7時15分由陳孟統駕駛編號60C-10762卡車從同奈朝本市方向行駛,至1A國道同奈橋收費站路段同奈橋附近呈現違規跡象。同奈省交警巡邏組正在執行任務的黎光明少校立即發停車號令以進行檢查,但司機仍蓄意關上車門繼續行駛。抵達邊和市安平坊同奈橋收費站時被黎光明少校攔下。此時,陳孟統仍固執駕車行駛,黎光明少校手持電筒攀上車擊中車頭左邊後視鏡就摔下,並被卡車後輪碾過當場死亡。
在法庭上,審判委員會認定被告犯下蓄意抗拒公務執行者導致嚴重後果罪名,並宣判陳孟統6年有期徒刑,同時給罹難者家屬賠償近3億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