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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交警婦女認錯道歉

〔本報消息〕據河內市交警科的3號交警隊昨(28)日下午的消息稱,該單位已與棟多郡公安、忠寺坊(事件發生地)公安配合,傳召寓居河內市、從事自由職業的阮氏月(41歲)是自稱新聞工作者並辱罵交警的婦女到派出所工作。
圖為阮氏月自稱新聞工作者並辱罵交警。(圖源:視頻截圖)
圖為阮氏月自稱新聞工作者並辱罵交警。(圖源:視頻截圖)
在調查警察機關,阮氏月表示,於本月25日上午8時許,她接到阮德勝的電話告知,他因騎摩托車在人行道,沒有後視鏡與沒帶車證,而被交警扣留。因此,阮德勝打電話託她帶車證來。
阮氏月乘坐“摩的”與攜帶車證,並交給工作小組。同時,她也向交警出示高齡人協會雜誌的機關進出卡以請求繳罰款,取回阿勝的摩托車。然而,工作小組堅決遵照法律規定處理。這時,阮氏月打電話給其姐夫(是一名退休的公安幹部)以向交警求情,但工作小組不肯聽電話。因此,阮氏月怒髮衝冠,大聲辱罵交警,並對工作小組表示挑釁的態度,最後擅自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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