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国家主席办公厅召开工作会议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陈留光及国会代表与选民接触 政府总理黎明兴:外交部对全面、强力革新对外工作提供参谋 时评:控制权力 从根源上遏制腐败 越南-欧盟:面向未来的深厚伙伴关系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东盟秘书长高金洪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斯里兰卡Hayleys集团董事长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出席越南—斯里兰卡贸易、投资与旅游合作论坛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出席第48届东盟峰会开幕式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开始对斯里兰卡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印度部分龙头企业领导 一致成立两个直属胡志明市市委党部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敲响开市钟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关于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陆路交通管理须基于“每人只负责一事”原则

〔本报消息〕今(8)日上午,政府副总理陈红河主持全国核查完善4项指引详尽实施《陆路法》与《陆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的《议定》草案的实体与视像会议(见图)。

陆路交通管理须基于“每人只负责一事”原则

这4项《议定》草案分别是:陆路交通运输危险商品名录与签发驾驶人与危险商品押运人完成集训计划签发驾照与认证手续程序规定《议定》;从事陆路交通运输活动规定《议定》;关于驾照培训与考核规定《议定》;《陆路法》详尽规定与指引实施若干条文《议定》。

陈红河副总理强调,党和国家领导已指导关于制定机制原则是根据责任结合实践、纾困解难与建造发展的精神。制定颁行体制应革新和大胆权力下放试行新内容政策,若经实践证明是对的,就总结列为具有高度法理效率的法律文本。上述法律文本应创造创新空间给管理机关及各方参加监察开展。

陈红河副总理明确指出,关于陆路交通管理的权力下放须基于“每人只负责一事”原则。据此,交通运输部与各相关部委承担制定颁行国家与国际陆路交通系统规划、战略、规准与设计标准的责任,须确保同步一致;划一管理所有数据库的资讯与设计系统,供全国和各省监察与调度及“地方开展和中央管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