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解散工作旨在輔助正在本市集中檢疫隔離區的隔離者可以安全返回其住所,避免聚眾、搗亂公共秩序和增加疫情傳染隱患。解除14天隔離期條件是自與隱患者接觸最後一天算起,在結束隔離期時,檢測結果須對新冠肺炎病毒呈陰性反應以及沒有呼吸道炎症狀。對於獲家人來接的對象,須在隔離區內安排一個合理與安全的接送地點。對於家住市區各郡、縣的對象將獲本市送到由郡、縣所安排一個固定地點,讓家人方便接回家。對於寓居在南部西區各省的對象,本市送至隆安、前江、永隆省和芹苴的4個集中地點,從而西區各省將自行安排車輛送民眾回家。
對於寓居中部的對象,本市送至同奈省和平順省藩切市的集中地點,從而南部東區和中部各省將自行安排送民眾回家。對於乘飛機、列車回家的隔離者就要主動聯繫回家方式。
〔又訊〕市資源與環境廳告知,目前市、郡、縣一級共有45個集中隔離區,每日排放危害醫療垃圾逾1.5噸,該廳已向衛生廳呈遞文本,向各郡、縣指引存放和燒毀的方法。
從各隔離區排放的垃圾是有傳染危機的危害垃圾,因此資源與環境廳建議衛生廳,向各郡、縣指引在等待收集時的存放方法。同時,上述兩個機關將配合指引,並轉交給市都市環境一成員有限公司收集本市各隔離區排放出的全部垃圾。若垃圾超過該公司的處理功率,無法滿足要求,將把垃圾填埋在本市預防填埋場地的個別地點裡。此外,資源與環境廳也提出一項措施是,租賃獲資源與環境部簽發許可證單位的焚燒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