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越南登檢局代表最近表示,根據交通運輸部當前的標準,電動自行車是兩輪自行車,是結構簡單而不須像電動摩托車、摩托車這樣要登記的車輛。但是,電動自行車是一種安裝發動機的車輛,最近發生了多起與這種車輛有關的交通事故。而且,這種車輛的數量與日俱增及難以管理。
目前,全國擁有逾31萬輛達標及可銷售並流通的電動自行車,其中大部分是在國內生產和安裝。然而,由於仍然存在非法生產和安裝實況,加上走私進口的活動,使實際上的電動自行車量比上述數目高出多倍。本著上述的分析,該單位建議修訂《陸路交通法》內有關電動自行車的規定,並視這種車輛為機械車輛,為車輛與流通管理工作服務,有助於減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