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人士透露,特别侦查组方面下午1时35分左右抵达总统安全屋。警卫处以《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项(不得扣押或搜查军事秘密场所)和第111条第1项(不能没收申报保管物品和有关职务机密物品)为根据,拒绝搜查。下午5时10分许,侦查组从警卫处收到无法执行查抄的理由书后撤离。
侦查组此次查抄旨在获取安全屋里的监控录影,伺服器设于警卫处。警方计划在获取监控录影后,确认紧急戒严前后出入安全屋的名单、尹锡悦作出何种指示等情况。
侦查组要求警卫处提供监控录影和紧急戒严文件相关资料,并要求用公文回覆。侦查组当天还向总统室派遣侦查员,但未能取得任何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