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總理阮春福在會上致詞時強調,建設法制國家不僅是頒行多少法律,而在於法律的質量和革新精神。關於《規劃法》草案,政府總理阮春福強調不可主觀、唯意志,不能讓國家制定高達2萬個規劃。
儘管不能削減國家規劃、地區規劃和基礎設施規劃如電力、交通等,但務必篩選以削減現有規劃,若存在2萬個規劃則浪費和效益不彰。有關《公共投資法》,政府總理阮春福責成計劃與投資部主持,並與有關部門配合複查若干內容,於本月30日前向政府匯報有關羈絆事項,以提交國會常務委員會、國會審議修訂。
過去期間公共投資資金到位緩慢的各項羈絆須修改,創造條件讓權力下放並明確各部委、地方的責任。另方面,計劃制定工作必須更詳細、具體和主動。阮春福總理要求交通運輸部公佈每公里道路投資經費,以評價在越南築路價格昂貴抑或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