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法律草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的內容是建議廢止不確定時間的就業合同制度(又稱為終生制職工)。該草案值得關注的內容之一是對待人才的政策。這獲視為突破吸引人才在國家機關工作瓶頸的措施之一。國會的司法委員會主任黎氏娥告知,須對人才制定妥善政策,政府須根據過去期間該政策落實情況,再確定如何是人才;其中須有基本概念及概況定義,以避免引發如何是有才能、如何不是的爭論。
國會副主席杜伯巳對上述看法表示贊同,同時強調,人才政策是很多人關注的內容。對上述法律草案規定之前,政府須對該政策的實際情況進行總結、評價和吸取經驗。國會副主席杜伯巳提示,法律草案須提出吸引及使用人才的原則,其中,規定特殊機制的人才選擇,尤其是考聘機制。特別是,對領導職務考聘內容須法律化以劃一組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