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是於今年2月初生效的第15號《議定》規定中的重要內容之一。據此,生產、經營食品的個人或單位自行在大眾傳媒、企業網站或在其辦事處公佈自己單位所加工的食品。
香腸、扎肉“擺脫”
上十種許可證
上十種許可證
邊和市某扎肉、香腸生產單位老闆黎氏秋告知,欲獲得食品安全公佈認證,一份卷宗中要充分具備: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公佈書,產品詳細信息,自由通行證或衛生證,由獲指定或公認的檢驗處發出的在12個月內的產品檢驗結果,定期監察計劃,提交卷宗時用以對照的產品標籤與樣本、原料成份的科學資訊,營業許可證,單位滿足食品安全條件認證,有公證處確任的ISO認證副本(若有)等約11種證件。該單位有5種產品,所以申請公佈的卷宗證件近兩寸厚。要是取消這項手續,企業近乎是擺脫辦手續之苦。
本市光候扎肉食品加工單位老闆黎光候表示,若干地方還要求檢查用以包裝扎肉的蕉葉、員工培訓證明、水源檢驗、單位負責人對原料原產地的擔保協議、定期監察計劃,單位的品質監控計劃等。由此可見,如果滿足管理機關的強制要求,一條香腸或扎肉的每份食品安全公佈申請卷宗約計至少需要15至17種證件。視每個地方而定,每份卷宗的總費用約600萬至1000萬元。企業往返申請時間通常近兩個月,甚至可能更長。
值得一提的是,企業收到各項公佈的認證,但認證上卻註明企業務必對自己公佈的品質承擔全部責任。如此,食品管理機關給企業簽發許可證,但卻不對自己的確認工作負責任。即許可證其實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卻浪費企業不少時間。
一種產品節省千萬元
與4個月時間
與4個月時間
中央經濟管理研究院公佈的某考察結果顯示,欲申請一張符合食品安全規定的公佈認證,企業要花1000萬元(一般食品)或約3000萬元(保健食品),平均申請時間為4個月。龍朝咖啡生產加工單位執行經理阮春存指出,要是取消公佈卷宗手續,持有3個品牌的咖啡單位可以減少15種證件。這還未提到在生產過程中,若再增加某種口味又要繼續進行申請。
越南工商總會主席武進祿認為,衛生部門之前對食品領域實施的證件非常形式化,僅抽樣檢查而不能囊括一切。不正當經營企業利用已獲簽發的證件視為“護身符”,即使違規也不會被處罰。每次檢查團前來只需出示此“護身符” 便能過關。食品安全管理領域中的上千種繁瑣證件對國家機關走向腐敗也要負部分責任,使消費者對本地企業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