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青大將悼唁、追悼與安葬儀式將另行通報。
馮光青大將於1949年2月2日在永福省麋鈴縣石陀鄉出生。是第九、十、十一屆黨中央委員;第十、十一屆黨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一、十二、十三屆國會代表。2007年7月榮獲晉升大將軍銜。他是一名在衝鋒陷陣成長的將領,其英勇、堅強、志氣與奮發圖強毅力的戰鬥精神在軍隊事業樹立光輝榜樣。
2006年第十屆黨全國代表大會,獲推選參加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獲中央推選加入黨中央政治局,並且分工出任中央軍委副書記與國防部長職務。2011年黨“十一大”時,馮光青大將繼續獲推選加入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獲中央推選加入黨中央政治局並且分工出任中央軍委副書記。第十三屆國會首次會議,獲國會批准再次當選國防部長職務。
2016年4月第十三屆國會第十一次會議,國會批准,國家主席免去國防部長職務。馮光青大將為黨的革命事業,軍隊的發展作出諸多貢獻,馮光青大將獲黨和國家頒授人民武裝力量英雄與其他多項崇高稱號等。